目前,懲罰孩子存在兩種誤區(qū),第一種是“一冷一熱、一軟一硬,軟硬兼施”,另一種是“先冷后熱,先硬后軟”。
現代兒童教育觀點宣揚的是對孩子的心智教育,提倡對孩子的鼓勵和表揚。但懲罰作為一種教育形式或手段,并非完全失去其存在的價值,對兒童尤其是6歲以下的幼兒,某些時候,懲罰還是必要的,因為他們的心智還沒有成熟到可以明白地接受說理教育。但是,我們往往會走進懲罰的誤區(qū),出現一些變味的懲罰。
第一種表現就是一冷一熱、一軟一硬,軟硬兼施。這種變昧的懲罰往往出現在父母“分工”明確的家庭。一個充當黑臉者角色,另一個就充當紅臉者角色;一個采取強硬的方法,信奉“棍棒”教育,另一個則采取懷柔的手段,安撫、慰藉孩子;一個對孩子冷淡、漠然,另一個就對孩子溫和、熱情。一反一正,一來一去,孩子就在這“一硬一軟”、“一冷一熱”的教育模式中困惑起來,搞不清楚父親做得對,還是母親做得對,還是自己根本就沒有錯。同時,在實踐中,孩子也學會了逃避懲罰的辦法,父親要施加懲罰時,就投靠母親,尋求母親的保護和安慰,反之亦然。
第二種表現是先冷后熱,先硬后軟。日常生活中有這樣一些懲罰現象:父親或母親在懲罰孩子以后,又怕孩子受不了,再加上自己心疼孩子,于是又主動向孩子承認錯誤,作檢討,請求孩子的原諒,而沒有向孩子指出懲罰他的原因。父母這種忽冷忽熱、冷熱無常的做法會使孩子感到委屈,不知道自己究竟錯在哪里,還是自己根本沒有錯。這樣的懲罰最終會導致:一是同樣的錯誤還會再犯,二是孩子可能無所適從,不知該如何做才好,三是孩子無法形成成熟的個性。父母對孩子冷熱無常、態(tài)度轉換過快,會使孩子無法形成成熟穩(wěn)定的個性。父母這種教育方式簡直是在摧殘孩子。
因此,父母在懲罰孩子時,一定要深思熟慮,不要走進這兩個誤區(qū)。